消除“关系保”、“人情保”,我省有望全面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11月27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在西安开幕,省民政厅厅长曹莉莉作社会救助工作报告,对我省近年来社会救助工作进展及今后安排进行介绍。
会议共有九项主要议程,包括审议《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网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3部法规,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等。2008-2012年,我省逐年加大省市县三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投入,城乡低保省级资金投入逐年递增6000万元和5000万元,市县两级资金每年增减幅20%以上,五保供养投入逐年递增10-20%,城乡医疗救助投入按困难群众人均筹资水平每年递增8%。
数据显示,2011年,我省城市低保资金共支出27.2亿元、农村低保资金共支出31.3亿元,分别是2007年的2.8倍和9.4倍;医疗救助资金支出7.2亿元,是2007年的2.8倍;农村五保资金支出4.85亿元,是2007年的3.7倍;临时救助资金支出2.3亿元,是2010年的1.13倍。
曹莉莉坦言,我省现行社会救助政策与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由于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使民政部门在核对家庭财产收入方面缺少必要的手段和力量,一些地区在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中存在不准确以及“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今后,我省将根据社会救助工作需要和成熟程度,适时推动制定社会救助法规和规章,建立全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来源:陕西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