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村镇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
通知指出,农村建设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农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是规范农村建设活动、提高各项建设的质量、提升村镇人居环境水平的基本要求。实施对农村建设的指导与管理,须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的人员进村入户现场完成。
通知明确,乡镇建设管理员要按照村镇建设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村镇规划实施管理和农房建设指导与监管,协助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负责批后监管、具体实施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协助指导和组织村庄环境治理、村容镇貌及环境卫生管理等。
通知要求,各地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招录熟悉农村情况、热爱农村建设事业、善于进村入户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人员。各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协调和指导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加大对乡镇建设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
通知强调,各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工作。从2013年起,各地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与乡镇建设管理员配备情况挂钩,并将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检查与绩效考核范围。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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