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当前汛期即将到来,又正值夏季高温和施工高峰期,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3]4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汛期是高温、多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频繁发生的阶段,易引发建筑施工中坍塌、中暑、雷击、触电以及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施工安全管理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真正做到宣传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建立健全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逐级落实到一线作业人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汛期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加强对塔机基础、龙门架基础和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的检查力度,防止发生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坍塌事故。二是加大对基础开挖、基坑支护,特别是深基坑工程的开挖和支护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坍塌事故。三是加强对斜坡、高切坡附近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防止因滑坡造成伤亡事故。四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闸箱门锁是否齐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五是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将整改责任到人,限期进行整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确保安全渡汛。
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努力做好本辖区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防暑降温资金和物资,及时购置、配发各种劳动防护用品、防暑药品和符合要求的清凉饮料。要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提高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同时,要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和作息时间,遇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停止施工作业。
四、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演练和应急值守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还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通讯畅通、调度及时,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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