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从2013年起,我省小型项目管理师与二级建造师合并资格考试。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其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取得《陕西省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小型项目管理师是指参加全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颁发《陕西省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担任施工单位小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小型项目管理师除执业范围外,其报考条件、设置专业、申报注册条件、变更程序以及职责均等同于二级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范围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2007]171号)规定,担任小型工程项目经理。企业可用小型项目管理师申办三级企业资质证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小型项目管理师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凡持省厅及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换发《陕西省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三级项目经理证同期废止,该《通知》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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