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进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公告展示,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我厅对2013年8月受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延期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企业、申请人查阅。
一、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请仔细核对相应栏目划“×”的不合格项目,了解不合格原因。
二、合格人员请按照时限要求办理延期盖章手续。合格人员可持单位介绍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以企业为单位直接到我厅科技推广中心办理延期盖章手续。
三、合格人员在盖章完毕后,请按照最新的有效期进行网上备案,备案方法在(陕西建设网—办事指南—质量安全—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备案办理程序)中查询。对于公示中用新系统上报的合格人员延期盖章后,不用再进行网上人员备案,由省厅统一导入系统;个别企业若发现系统中信息不符的,请带上延期盖章后的证书原件及时到省厅办理有关事项。
四、在2013年3月份之前,用新系统报名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若未从建设网上看到公示公告的,可先从网上按原有效期进行备案后,带继续教育证书和三类人员证书原件来省厅核实信息。
五、“三类人员”申报注意事项
(一)对于在新系统启用前,新申请考试成绩合格的和继续教育合格的“三类人员”,继续用老办法申报资料,各市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受理并上报资料。
(二)企业在上报“三类人员”新申请和延期资料时,对使用新系统申报的“三类人员”和老办法申报的“三类人员”应严格分开整理。新系统报送的人员汇总表在系统中自动导出,老办法报送的人员汇总表在陕西建设网-办事指南-质量安全栏中下载,与纸质材料一起报送。
(三)通过新系统参加“三类人员”延期考试的人员,延期考试合格后,不再报送书面申报资料,省厅将对延期考试成绩合格的并且即将有效期满的人员自动进行延期,在公告公示栏目中进行公布,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办理延期盖章业务。
(四)企业在报送“三类人员”申报资料时,严格禁止企业“三类人员”通过新系统进行申请考试,但使用老办法报送申报资料的现象,一经发现按不合格处理。
延期盖章办理日期: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工作日内当天受理,次日领证)
办理地址:新城广场省政府东院一楼15室建设厅科技推广中心业务受理科
电话:029-87297249
2013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