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住建局印发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成员名单》等通知,标志着该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规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为局深化改革常设议事机构,直接受局党组领导,设组长2人,成员若干人。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市委重大改革举措;研究确定公共服务、住房发展、市政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改革方面的重大原则、政策措施、总体方案;统一部署局系统重大改革;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改革问题;组织协调有关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
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有关深化改革的决定和改革方案,应向市委改革办备案。重大改革举措或拟开展的重要改革试点,应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同时,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小组,即公共服务发展改革专项小组、住房建设发展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建设发展改革专项小组和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公开改革专项小组。主要负责局领导小组相关改革部署在本领域的落实,研究本领域专项改革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向领导小组提交本领域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设想,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改革任务,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专项小组及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予以调整或增减。(安瑞 通讯员 李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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