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2014年2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其中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推行供热计量改革。供热计量改革与建筑节能列入了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行动方案。日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世界银行等相关部门组织的“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经验交流与研讨会”在河北承德召开。据悉,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我国的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已进入寻求新突破、再上新台阶的关键阶段。
成效显著 “动真格”、不放“空枪”
据悉,目前我国能源和大气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1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目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要求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据世界银行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办执行主任辛坦介绍,目前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已取得巨大成效:一是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已初具规模。到2012年底,采暖区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供热计量收费面积为8.05亿平方米。二是采暖区116个地级以上城市已颁布计量热价和收费办法,占93%。三是相关法律法规基本齐备,包括十几个法规和政策,如《节能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政策也基本出齐。四是天津、河北、山东、吉林、山西、北京6个省市,当地政府将热计量改革列为每年的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五是地方政府供热计量改革开始“动真格”、不放“空枪”。如天津市把热计量与新增供热面积挂钩,河北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责任状,新建和既改建筑热计量不欠账,济南、青岛、北京、太原将供热亏损财政补贴与供热计量挂钩。
面临症结制约 需探索多种方式
据悉,目前我国北方采暖区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安装比例达到70%以上,大部分都安装了计量装置,但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却很不理想。因此,目前的工作核心和重点就是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只有真正实施计量收费,不装表、装假表、假收费等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应该说,供热改革虽曙光初现,却依然任重道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热办研究员戚仁广在研讨会上就我国供热计量改革的体制机制问题做了专题发言。他认为,目前我国供热计量改革之所以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管理体制不畅、机制不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不足三大症结。
“目前我国在大气污染方面的严峻形势,尤其是碳排放等方面与先进国家有巨大差距,建筑节能重要而紧迫。”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科技司副司长韩爱兴表示。
如何使供热计量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刘贺明副司长曾提出,要强制全面推进计量收费。对已经安装了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实施计量收费。供热计量收费已经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评估考核办法中。各地也将把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纳入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中,严格考核。对于那些拒不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加大监管力度。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同步安装计量装置,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否则,不得予以验收备案、不得销售和使用。严格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赋予供热企业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购权、安装权。对符合供热计量条件的建筑,供热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实行按实际用热量收费,并负责供热计量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更换。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取消各种人为的地方性、事前强制性准入,放开市场,由供热企业直接面对供热计量生产商进行招投标,所有合格表生产商都可以参与竞标。充分利用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在供热计量改造和收费项目中,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充分发动用户参与计量收费。督促各地在当地媒体和小区内公示本年度计量收费小区名称、计量热价、监督电话、合同。供热企业要及时通知用户耗热量和热费,来刺激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
戚仁广提出:“要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市场机制完善政府监管体系、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韩爱兴认为,积极参与建筑节能改革,并不会加重企业负担,反而可以扩大企业市场份额,提升企业的赢利能力,对塑造所在城市的形象也大有裨益。企业还可以利用建筑节能这个平台,整合各种资源,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
韩爱兴表示,我国的供热体制改革自提出以来从未停止过脚步。建筑节能工作是大势所趋,开弓没有回头箭,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向前走,凝聚正能量,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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