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市建委 |
发布时间: 2016-07-18 |
索 引 号: 01335318X/2016-02109199 |
关 键 字:通知 |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
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管理规定》(市政办发【2016】53号,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市政府印发施行,现就宣传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7月5日起,新开工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围挡和出入口,加强施工现场的维护与管理。
二、在建项目必须在7月底前,对照《规定》要求,对施工现场围挡和出入口进行整修、完善,并加强施工现场的维护与管理。
三、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认真学习《规定》内容,深刻领会《规定》精神,自觉贯彻执行《规定》要求,切实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四、宣传贯彻执行《规定》情况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辖区内工程项目100%知晓《规定》,逐一督促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并将贯彻执行《规定》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工作水平。
五、市建委依据《规定》制作了《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图册》,各区(县)、开发区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可在市建委门户网下载予以参照。
六、各区(县)、开发区于2016年7月31日前向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报送宣传贯彻落实《规定》情况总结。市建委于2016年8月对各区(县)、开发区宣传贯彻执行《规定》进行集中检查并在全市通报。
联系人:黄振华 89661321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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