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7〕26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通知(陕建发[2016]71号)要求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网上竣工验收备案,实现建筑市场信息化管理。经前期研发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系统已具备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功能,2017年7月1日起将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规定条件,统一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竣工验收备案系统按照流程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业务,工程项目自动进入项目库,作为企业有效的工程业绩。各地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做好竣工验收备案系统的应用。
政策咨询电话(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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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任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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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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