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7-11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厅对受理的三类人员新申请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告。
1、请相关企业于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将公告合格的三类人员相片(一证一张一寸彩色相片)报送至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地址:西安市龙首北路西段7号航天新都A座504室)。逾期不提交相片的,将不予制作并发放证书。
2、公告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请以企业为单位,持企业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工作证件、受理单,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领证手续。
3、领证时间:7月21日以后。领证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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